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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吧一公升調酒挑戰釀死 開庭攻防店長推責負責人
原片標題:「魂斷百香果」70秒灌完工程師喪命 店長開庭稱無罪
原片說明
#灌酒 #開庭 #酒吧
前年9月,台北妹酒之王酒吧,舉辦「一公升的眼淚」挑戰,竹科張姓工程師,70秒灌完調酒「魂斷百香果」。喝完沒多久被發現陳屍賣場。北檢依過失致死罪,起訴負責人曾予謙及陳姓店長。台北地方法院今天(20號)開庭,負責人曾予謙行蹤不明被通緝,在庭上,陳姓店長則否認犯行,主張死者可能事先飲酒,並強調他沒有活動決策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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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 秒灌完一公升調酒,隔天人就沒了,這也太扯。而且還是辦在酒吧裡的比賽,主辦的人現在一個被通緝、一個在庭上說「我沒有實質控制權」。這支是台視新聞的開庭報導,把「一公升的眼淚」挑戰、張姓工程師的死,還有店長跟負責人怎麼互推責任,一次講清楚。

店長在庭上把責任推給誰
陳姓店長出庭時說自己沒有實質控制權,工作只是幫員工排班、處理雜事,當天的喝酒比賽是負責人曾宇謙臨時加的。他的律師還補一句,不能忽略死者比賽前可能已經喝過其他酒。聽起來就是兩手一攤,把整件事推給那個已經被通緝、找不到人的老闆。

影片時間軸
- 00:00酒吧辦「一公升的眼淚」挑戰,工程師70秒灌完
- 00:13北檢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負責人與陳姓店長
- 00:39陳姓店長戴口罩出庭,否認犯行
- 01:03回顧比賽是8分鐘喝一公升伏特加調酒
- 01:18負責人與店長之間另有一樁糾紛鬧上法院
- 01:44檢方指現場沒設警語,違反菸酒管理法
檢方緊咬的那條線
檢察官的角度是現場沒設警語,兩人行為違反菸酒管理法裡不得鼓勵提倡飲酒的規定。報導也提到,就算活動是負責人決定的,店長若依實際職務對參賽者的飲酒安全有防治義務,就可能具有刑法上的保證人地位。這句才是整場攻防的關鍵,不是誰排的班。
值得下載嗎
如果你關心這類喝酒挑戰的責任怎麼判,這支把開庭攻防講得夠清楚,值得留;但如果只想看熱鬧,資訊量其實不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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